1、买家权益是什么部门负责
买家权益的保护由政府行政部门负责,这类部门分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两类。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法律、法规确定的职责,采取有效手段,确保买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。
涉及买家权益保护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包含:
1.工商行政管理部门,作为国家综合性的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,它不只负责企业登记注册、市场监督、商标、广告、经济合同等多方面的工作,还根据《保护买家权益保护法》制止和查处侵犯买家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2.水平技术监督部门,统一管理标准化、计量和水平,其业务工作直接关系到买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对保护买家合法权益负有要紧责任。
3.卫生监督部门,其管理范围涉及保健、医疗、饮食卫生的很多方面,与买家生活密切有关。
4.出入境检验、检疫部门,依法对进出口产品推行检验,确保进出口产品的水平,从而保护国内买家的权益。
2、买家具体权益有什么
法律快车提醒,买家的权益主要包含以下九种:
1.真情了解权:买家有权了解其购买、用的产品或同意的服务的真实状况,包含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、作用与功效、性能等详细情况。
2.自主选择权:买家有权自主选择产品或服务,不受强制,对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及其方法有充分选择的空间。
3.人身财产安全权:买家在购买、用产品或同意服务时,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得到保障,不受威胁。
4.公平买卖权:买家在购买产品或同意服务时,有权获得水平保障、价格公平合理、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买卖条件。
5.依法求偿权:当买家因购买、用产品或同意服务而遭到损害时,有权需要经营者依法赔偿。
6.获得常识权:买家有权获得有关消费和买家权益保护方面的常识,以提升自己的消费能力和法律意识。
7.打造买家组织的权利:买家有权需要国家打造代表其利益的职能机构,并有权打造我们的组织来维护自己权益。
8.监督批评权:买家对产品、服务与保护买家权益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,对有关部门的实行不力或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质询、批评或建议。
9.受尊重权:买家在购买、用产品和同意服务时,其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应得到尊重。
3、买家权益受损怎么样维权
当买家的权益遭到损害时,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维权:
1.直接向经营者提出赔偿需要:
买家可以直接向导致损害的经营者提出损失赔偿请求,需要其承担法律责任。
2.向管理机关、仲裁机关、司法机关提出损失赔偿请求:
假如经营者拒绝赔偿或没办法联系到经营者,买家可以向有关的管理机关、仲裁机关或司法机关提出损失赔偿请求,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我们的权益。